详细内容
1993年印发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现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规定如下。
怎么申报作废:
1、到公安机关报案。
2、凭报案证明和遗失的印章涉及的相关材料到当地正规报纸登报声明丢失作废。
3、凭报案证明和登报丢失声明及其他有关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指定的刻章公司办理丢失补刻手续,重新刻制。
一般国内公司印章用红色,外企公司印章用蓝色。有时公司内部为工作方便,会把两种类似的印章用两种色彩区分;印章形状一般没有明确规定,但有些特别印章有规定: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合同章、报关章也大多为椭圆,公章为圆形,外文公章多为椭圆多边,有时公司内部为工作方便,会把两种类似的印章用两种或多种形状辨别。
用印注意事项
1. 书画上落款盖印,印比字大不可以。大幅盖大印,小幅盖小印,理所当然。
2. 国画直幅落款字下盖印,直下底角,不可再盖压角闲章。如右上落款,左下角可盖闲章,左上落款,右下角可盖闲章。如上款字印接近下角,闲章就不需盖了。
3. 国画棋幅落款,左右两头角边,不可盖闲章。右上落款,左下角可盖方形闲章,左下落款,右下角可盖方形闲章。此处如不需要盖闲章,而勉强盖上,反而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