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1993年印发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现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规定如下。
印章丢了,首先要去做申报作废流程,具体如下:
一:丢失后应该:
1、首先要登报声明作废。登报费用可能要200--400元。要马上通知银行,立刻启用新印鉴。
2、马上清理支票,如果发现有空白支票遗失,要向法院申请办理停止银行支付公告。
3、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有利避免给公司带来其他损失。
注:法人章如果没有编号可以不用登报。
企业印章是企业身份和权力的证明。盖有企业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同时意味着企业对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印章如被他人盗用或冒用,很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企业无法承担的责任。
具体的说,企业应有专人管理公章、业务章、合同章等,企业每一个管理人员如董事长、总经理等,如需要使用印章,必须将需要盖企业公章的文件交印章管理员登记,共同在印章登记簿上签名确认,并经厂领导签字。如属于特殊情况,也应经领导批准,编号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名确认。未使用的合同、协议、便笺必须交回,如已使用的也必须由领用人再补办登记批准手续。